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3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38,948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農業及工程相關科系畢業。2、以熟悉本鎮地理環境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 主要工作項目如下:辦理農業及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月薪280薪點(約3萬8,948元)。 三、 僱用期間:本案係代理人(按實際到職日)至職代原因消滅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一、 因應資訊化、節能減碳,報名採線上報名,請依有效期限完成報名,如有疑義請洽陳小姐聯絡電話:(037)854079。 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 三、 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表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填寫,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四、 送件資料本所會先行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本職缺需具備文書作業專長、經驗及身心障礙人員尤佳,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 經通知面試人員請檢附下列資料,以利查驗。 1.學、經歷證件或影印本。 2.國民身分證或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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