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4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有Word.Excel電腦文書處理及網路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1.檔案管理(含檔案庫房管理維護)。 2.公務手機與市話使用管理。 3.公文交換件數核對。 4.環境教育。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115年04月14日(二)前(非以郵戳為憑)將甄選報名表(請至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網站(https://traffic-tad.ntpc.gov.tw/)首頁/公告下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證件送至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人事室(220074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81號2樓),經審查合格者電話通知測驗,恕不退件;未獲通知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 2.本項甄審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皆未符合錄取標準時,本處得從缺。 3.增列備取人員2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次年到期日止(預算員額內非編制人員),此為不定期契約,每年重新簽約。 5.薪資:月支薪32,450元。 6.聯絡人:高小姐。 7.連絡電話(02)89786101轉866。 8.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契約服務員」。 甄選方式: (一)第1階段:筆試 1、電腦文書能力測驗(範圍:Microsoft Office Word 2010及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10)。 2、公文文書格式用語測驗(選擇題,範圍:歷屆公務人員考試公文格式用語)。 3、第1階段所有測驗平均達合格最低標準60分始得進入第2階段。 (二)第2階段:面試。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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