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管理運用暨身心障礙者就業保障措施等業務。 二、其他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業務。 三、本局勞動基準科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應繳交資料: (一)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15日(星期三)17時前,依順序檢附下列證件之影印本以掛號郵寄或送達本局報名【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4樓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簡歷表(含個人基本資料、日夜間聯絡電話、學(經)歷及簡要自述等內容,並黏貼個人彩色照片)。 2.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曾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工作等相關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約用人員」,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聘用通知書。 (四)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得提出學校或相關證明後先行報考,如經錄取應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正本,否則撤銷錄取資格。 (五)身心障礙者歡迎參加甄選(請附證明文件)。 二、甄選項目及方式: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並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視情況增列備取,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二)甄選當日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俾利查核。 (三)本次甄選方式採面試(100%)。 三、參加甄選名單及甄選結果公告:甄選作業相關事項將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http://www. labor.taichung.gov.tw/)網頁。 四、報到日期:公告錄取後14日內。 五、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4-22289111轉35237,勞動基準科劉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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