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5
職務列等
3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國民,領有本國國民身分證者。 二、 國內、外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者。 三、 具有一般文書行政或相關行政業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如具有電腦相關證照或公務部門經歷者尤佳。 四、 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工作積極具團隊精神及工作熱忱。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情事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或兼職情形。
工作項目
一、 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及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依機構名稱「交通部鐵道局中部工程分局」尋找本職缺後下拉頁面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自傳),並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分局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證明資格文件【最高學歷證書、身分證、退伍令(女性免繳)、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等影本】掃描整合為一檔案上傳。 二、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資料亦恕不退還。 三、本案係秘書室書記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實際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6年1月15日止,期滿後、代理原因消失或因故提早復職時,應即解除代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次正取1名,另視甄試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1-2名,依序遞補,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五、工作報酬:240薪點,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3,384元(受僱人需自付勞健保及勞退等相關費用) 六、洽詢電話:04-22252627轉502王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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