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社會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一)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職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綜合行政相關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  (一) 於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簡要自述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資料給徵才機關調閱,並於「我的應徵」上傳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影本(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1次銓審函、現職派令、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英檢相關證書(無則免附)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 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5-3620900轉5200謝科長;其餘問題請電05-3620900轉5301蔡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辦事員
113/12/02 ~ 113/12/09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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