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
雲林縣政府篩派案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6
職務列等
C641260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教育、心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諮商與輔導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辦理社區資源布建及通報調查處理中心業務。 (此缺主要工作內容為社區資源布建)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任用時間:正式上班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其他補充說明:
1.本案人員每月薪資新台幣4萬3,399元整(312薪點,薪點折合率139.1 元)。
2.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及本府請假須知核假。
聯絡方式
應附文件:
1.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履歷表、自傳、成績單等。
2.於115年4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本府社會處(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22號)收或逕送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科陳昭君社工師,並註明應徵項目和應徵計畫名稱(約聘篩派案人員-社會工作科)。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聯絡方式: 電話:05-5522571 承辦:陳昭君社工師。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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