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擬任工作相當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 Point)及一般公文(書)處理能力。
3.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單位任務分配工作者。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5月1日出缺。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業務。
2.一般行政業務。
3.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請檢附報名表(至本處網頁下載,內貼2吋半身正面照片、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專長300字內以上簡要自述)、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榮民證影本(無則免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等,以上影本請以A4紙張裝訂,信封外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於公告期限(含)前掛號郵寄本處憑辦(以郵戳為憑,請勿親送,逾期不予受理)。
2.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月(約僱人員月支報酬(薪點折合通用貨幣),另加計行政院核定有案另按月支給之其他現金給與高於基本工資者,以基本工資相同數額支給)。
3.資格審查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擇期通知參加甄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甄試項目:第一階段筆試及電腦測試,第二階段面試;筆試內容:專業知能問題分析與建議或公文寫作(本處業務相關內容),電腦測試僅提供微軟相關輸入法。
5.通訊報名地址: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375號(人事室收);聯絡人:人事室張先生,電話:03-4375863#21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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