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5
有效期間
115/03/25 ~ 115/04/2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學歷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大學以上畢業。
2.專科以上畢業,並具有約僱人事人員或法院工作經歷。
(二)未具雙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代理人事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2616714轉7001林小姐。
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時間:自公告日起延長至115年4月20日(星期一)止,一律採通訊報名,請以普通掛號(勿以平信方式)郵寄,並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二)地址:236202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僱人事科員(職務代理人)」。
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或本院網站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 https://pcd.judicial.gov.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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