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林內鄉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0
職務列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約34775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 二、 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具有地政、公產相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業務、協助公墓管理、地政業務、兵役業務、協助防災勘查業務、協助選務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預估缺),意者請填寫履歷表(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並檢附最高學歷證件、相關證明文件(均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下午17時30分止採親自、委託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 僱用與否均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業務單位需要決定是否辦理面談作業,若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 僱用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至該職缺人員銷假上班前1工作日止。 四、 受理單位:雲林縣林內鄉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5-5892001#208或#20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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