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2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5.具有辦理工程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政府採購、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現職公務人員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115年3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應含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所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2.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1筆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年內考績通知書、英檢、證照等相關影本等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039978轉1214人事室邵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組員
115/03/11 ~ 115/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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