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
金門縣政府社會工作師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4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社會工作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金門縣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督辦婦女、性別平等、新住民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
1.請連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
2.點選【我要應徵】,並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進行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3.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等相關資料內容無誤。
4.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確定,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5.點選【我的應徵】。
(二)逾期或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5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五)聯絡方式:(082)318823 分機65116翁小姐。
E-Mail:[email protected]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