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宜蘭分署約僱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森林育樂場域、林業文化園區及自然保育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自傳末頁須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於115年4月15日前掛號郵寄至林業署宜蘭分署人事室收(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北路118號),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自然保育普考技佐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未檢齊相關證件者恕不受理,一律採通訊報名,不受理現場報名與電子郵件報名,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若正取因故未報到時,得由候補人員遞補,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二、 本甄選職務係考試列管之職務代理,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薪點280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8,948元。僱用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考增額錄取人員報到日前1日或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截止之日止。本案職務代理人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 聯絡電話:03-9545114轉213,人事室吳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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