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5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並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具備公共行政、政治、法務、經濟、社會、財政、勞工、教育、公共衛生、資料治理等相關系所學歷或工作經驗。
三、 政策議題專業分析能力,並具備團隊合作與跨域學習態度,且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者。
四、 具備外語溝通協調能力,並能善用資訊工具提升工作效率。(外語能力請檢附相關證明)
工作項目
一、 社會發展重要領域之政策與計畫之研析、審議、協調及推動。
二、 社會發展趨勢與關鍵議題之蒐集及研析。
三、 社會發展政策研究案之規劃及執行。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5日止(本職缺原公告時間為115年3月24日至同年4月7日,現延長公告)。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5/03/24 ~ 1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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