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須具外文能力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七)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八)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九)核薪方式:月薪 (約新臺幣38,948元) (十)僱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止。
工作項目
辦理各項人事業務(具有人事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4月13日前將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簡要自述)及最高學歷證明文件電子掃描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科員職務代理人,本局將擇優另行通知參與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聯絡人:教育局人事室羅小姐,04-22289111#557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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