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4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 具辦事員任用資格且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觀光課藝文暨宗教相關業務。 2、民政課地方自治行政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作業,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上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現職及最近一筆之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如是以修習學分取得職系專長,請提供銓敘部書函及各該學分修習證明,以上證明文件請由本人簽章具結與正本相符後上傳。 ﹙二﹚投件報名人員如資料未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由用人單位得視需要實施訪談,如有疑問請洽本所人事室承辦人羅小姐,聯絡電話:05-5338816;業務事項請洽斗六市公所方課員,聯絡電話:05-5332000分機3602 (三)本案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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