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駕駛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駕駛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中央機關學校(國立)現職駕駛、技工、工友。
(二)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三)具有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一) 公務車駕駛。
(二) 公務車清潔保養與維護。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分署秘書室鄭小姐,聯絡電話:02-29173282分機4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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