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股長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3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等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5年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協助綜理及督導能源科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請洽:楊小姐,06-6351458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審函、最近一筆派令、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語言證書(無則免附)等。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五個月。
3.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聯絡電話:06-6322231分機6745顏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