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

醫科一約用醫師(完訓醫師)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5/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大學(含)以上醫學系畢業。 2、具醫師證書、管制藥品證書。 3、具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者尤佳。(如完成精神科專科醫師之住院醫師訓練,已具備精神科專科醫師考試資格者亦可。) 4、有四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5、熟悉電腦基本操作Office(word、excel、powerpoint)文書軟體及基礎資訊處理能力。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期間:自聘用到職日起或聘僱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職。
工作項目
1、臨床精神醫療(精神科門診、病房及團體治療等臨床醫療服務,醫院值班)。 2、教育訓練課程、醫療行政。 3、交辦事項及其他支援項目(如相關計畫)等。 4、可儲備接受成癮次專、老年次專或兒童青少年次專科訓練。 5、院方交辦事項、其他院方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相片及自傳>300字)、擬任人員具結書、學歷證件、考試(檢覈)及格證書、醫師證書、管制藥品證書、其他專業證書、經歷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15年05月08日報名截止日期前,紙本郵寄(以郵戳為憑),或(2)參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頒訂辦公日曆表[上班日]至下午17:00止,本人親送達"本院收發室"並加蓋收發章,逾時不予受理;逕寄717204台南市仁德區裕忠路539號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甄科室及職務名稱")。 甄審方式初審資格條件後,擇優通知面試,電子郵件通知為主,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退件。本公告經面試錄取人員後,得隨時調整應聘缺額及隨時撤銷公告。 2、甄選時間:另行通知(請務必留下〝mail〝及聯絡電話),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甄選地點:本院五樓會議室。 4、聯絡電話:06-2795019轉1527翁小姐;或轉1558醫科劉小姐。 5、面試方式:口試、筆試 附註: 1、薪資:大學畢59,078元/月,勞健保及退休金提撥依規定辦理,服務獎勵金(視醫院營運績效核發)。 2、依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各醫院約用人員同一年度內約用期間達九個月以上者,予以辦理年度考核;達四個月以上未滿九個月者,辦理另予考核;未滿四個月者不予考核。約用人員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仍在職者,依照年度考核結果及當年度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考核)獎金。 3、本職缺備取若干名,備取有效期間為一個月。錄(備)取人員不顯示全名(例:甄O麗)公告於本院網站\最新消息。https://www.cnpc.mohw.gov.tw/?aid=1002 4、本院履歷表格式,請至本院網站\科室介紹\人事室\資料下載附件(應徵職務履歷表、擬任人員具結書),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Edge下載檔案。https://www.cnpc.mohw.gov.tw/?aid=407&pid=1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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