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學歷要求:大學 以上 2、科系要求:不拘 3、駕照要求:具普通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者尤佳 4、工作經驗: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5、語文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工作項目
(一)車輛管理業務。 (二)性別平等業務。 (三)環保相關業務。 (四)青年諮詢事務會議。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資格條件具有意願,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請於 115 年 4 月15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請選身分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註冊->登入->履歷填寫->應徵職缺->確定應徵,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一)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1份(三)汽(機)車駕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另參加者請當日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查驗;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四、其他: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08時00分至17時00分 (二)休假方式:週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 (約新臺幣31993元) (四)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請假人員銷假前1日止(約115年9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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