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助理教授

公告日期
115/04/08
有效期間
115/04/08 ~ 115/04/15
職務列等
電腦與通訊工程系
職系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專任教師徵才公告內容 聘用單位:電腦與通訊工程系 起聘日期:預定115年8月1日 聘任等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收件截止日:115年4月15日17:00前掛號寄達(非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電腦與通訊工程系辦公室 名額:1名 【應徵資格】 學歷:具博士學位。 專長或條件: 一、應聘教師須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該法施行(一零四年一月十六日)前已在職之技職校院專任合格教師且任教年資未中斷者,不在此限。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以專任職務為原則,並得以連續或累計方式採計,惟兼任職務年資折半採計。 二、前揭一年以上業界實務工作年資計算至起聘日前一天止。 二、專長領域:資訊、通訊、多媒體、資訊安全或晶片設計等相關領域。 三、具英語授課能力者。 四、需配合校系教學、研究與服務之行政業務執行。 五、非本國籍或母語非華語之人士需具備華語文能力,其華語文能力測驗(TOCFL)應達B2(含)級以上,並提供相關證明。
工作項目
同專長領域。
聯絡方式
【應徵資料】 1.個人簡歷、自傳【履歷表含聯絡電話、手機、通訊地址、 E-MAIL、學經歷、專長、現職及職稱、產業年資、教學年資、可開授之課程(可參考本系課程規畫表所列課程)、未來研究方向等】。(如附件) 註:個人簡歷請提供2至3頁(A4規格),並請於末頁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註:最高學位係國外學歷者,請另檢附下列資料影本,並分別於空白處繕寫「與正本無誤」及簽名。 (1)經我國外交部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之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證明,。 (2)國外學歷送審教師資格修業情形一覽表。 (3)修業前後及修業期間之入出境紀錄(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辦事處申請)。 3.大學、碩士、博士歷年成績單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附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如有居留證者,亦請檢附影本)。 5.個人經歷證明影本:如相關服務證明、離職證明、聘書(國外任職證明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6.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擬任人員具結書並簽名。(如附件) 8.個資宣告暨同意書。(如附件) 9.近五年著作目錄及研究領域:期刊論文(加註SCI、EI等)、發表於國內外研討會論文、專利等。 10.近五年內學術著作抽印本或影本(至少三篇)。 11.曾主持或協同主持之計畫列表(例如:國科會計畫、產學合作計畫等)。 12.應聘推薦信兩封(可於進入面試階段審查前提供)。 13.「電機與資訊學院新聘專任教師資格檢核表」含佐證資料。(如附件) 【聘用單位聯絡人】 姓名:電通系劉小姐 電話:07-6011000#3200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一、本案徵才相關疑問,請洽詢聘用單位聯絡人。 二、應徵資料請寄:824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電腦與通訊工程系收,並應註記「應徵電通系專任教師」。 三、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通過初選者,將另行通知。 四、請連結至),謝謝。 備註: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依教育部「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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