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技佐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22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電機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特考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電機工程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二、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四、具公文及承辦工作項目之資訊專業知能。五、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甲等比例必需達50%以上。六、不得受有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
工作項目
(一)電子科實習工廠儀器使用指導、保管及維修事項。 (二)電子科實習場所管理辦法之擬定與執行。 (三)電子科實習設備各項物品之申購及財產之管理等事項。 (四)協助教師教具之準備,校內外技藝競賽、技能檢定之訓練準備事。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電話(04)8962132轉370林主任、371張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