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
國立屏東大學行政組員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學歷需大學畢業或以上(國外學歷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 Excel、Word、PowerPoint、Canva等)。
3.具公文與帳務管理能力。
4.具計畫撰擬、活動企劃能力,且獨立作業者。
5.積極認真、負責細心、溝通協調能力佳、應對得宜且具高度服務熱忱者。
6.具原住民族身分(不限族別)並通過「中級」族語(不限語別)認證者優先。
7.檢附工作經歷證明、學經歷證明及相關證照。
工作項目
1.辦理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教育整合計畫。
2.辦理屏東縣政府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教師族語認證增能研習。
3.辦理本中心財產管理及計畫經費概算編列、請購及核銷申請、臨時人員聘僱作業等事宜。
4.召開中心會議並製作會議紀錄。
5.協辦中心主任公、出差假等申請事宜。
6.本中心各專案計畫行政協助與輔導。
7.本中心網頁、社群網站、行事曆之管理與更新。
8.本中心公文、公務信箱之收發。
9.填報各項校內會議之提案及工作報告。
10.辦公區域綠美化與清潔等環境維護。
11.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4月15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寄送應徵表件至900391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原教中心行政組員」,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 #10306;
E-mail:[email protected]陳小姐。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3)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行為。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依規定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新進人員於進用前,應填寫「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未具結者不得僱用,不予簽訂契約)。
9、自聘僱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優良者,正式僱用。
10、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約新臺幣3萬2,500元整)。
11、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s://pers.nptu.edu.tw/p/406-1017-194035,r1605.php?Lang=zh-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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