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八里區公所

4等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6
職務列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2年以上經驗者。(工作年資採計至公開徵選前1日止) 2.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備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4.有相關公務經驗者優先
工作項目
辦理公園清潔管理、農情調查、城鄉風貌規劃與執行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於期限前通訊報名或親自送件方式皆可(請彌封後於右上角註明「約僱(職代)技佐」字樣),逾期不予受理(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 2、檢送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 (1)徵選報名表(請至本網址下載:https://www.bali.ntpc.gov.tw/home.jsp?id=eb99d34af4f4ff80、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汽.機車駕照者附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始須檢附}及身份證正反面等影本。 (2)郵寄地址:新北市八里區八里大道18號{八里區公所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6102621分機312陳先生。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徵選,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5)本職務為代理技佐職缺,約僱期限至115年普考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僱用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6)約僱四等月薪34‚775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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