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約用管理師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 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2. 學經歷(至少符合1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薪資: 月薪新臺幣43,121元整(310薪點-330薪點,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一次晉升10薪點。) (本次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8年12月31止,次年度依本局專案約用人員考核要點辦理考核成績進用)
工作項目
1. 訓練進修及專業證照管理簡化專案 。 2. 出國及法制審查簡化專案 。 3. 差勤及人事資訊管理建置專案 。 4. 其他 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聯絡人/聯絡電話:楊小姐 ,電話 (02)27208889分機7146/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人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4)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 並擇優公告甄試名單。 3.具身障手冊證明或原住民身分者佳。 4.本職缺進用期間自115年3月3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 ※備註: 1.甄試方式口試測驗 (100%)。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候用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計畫同職稱同薪資之職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名稱、同薪點、同為臨時人員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留用。 4.本職缺自實際報到日起依本局專案約 用人員工作考核要點試用3個月,試用考核成績不滿70分者,停止僱用。 5.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6.本職缺相關公告資訊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 ,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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