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政風室科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廉政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竹縣
條件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之情形。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 工作熱忱且願意學習者,具備政府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政風室廉政相關行政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政風室張主任(03)-5962134分機10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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