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南區分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簡報製作及數據統計圖表製作、溝通協調能力。 3.具獨立駕駛汽車能力。 4.具公務機關職務代理經驗及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分署農產業產銷履歷相關計畫、聘僱外籍移工資格認定、實耕者及河川公地種植會勘、農糧產業法規、企劃業務處理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聯絡方式:1.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須附照片、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汽車駕駛執照、公務機關工作經歷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加蓋私章或簽名),採通訊報名方式,於115年4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寄達臺南市東區東門路一段320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代) 2.資格符合者由本分署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3.履歷表內所留電話需為隨時可聯繫,以免影響自身權益。4.本項職缺為公務人員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進用期間自115年5月4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預計116年12月31日),留職停薪期滿或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要求留用。 (二) 經審查符合上開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本分署視業務需要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舉行測驗;應徵資料不齊或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分署網站,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聯絡人﹕人事室06-2372161分機211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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