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

約用人員(自僱人力,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進用身心障礙者)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7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專科以上程度,圖書資訊學及有關檔案相關科系尤佳。 2.熟悉Word、 Excel等文書作業軟體操作。 3.電腦中文輸入測試合格每分鐘30字以上,具有證書及證明文件(無證書者現場測試電腦打字)。 4.本職缺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任用身心障礙者。
工作項目
1.有關機關檔案「點收、立案、編目、保管、檢調、清理、安全維護」等檔案管理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2.檔案庫房管理、實體檔案維護與修復等 3.體能及技術可勝任之職務代理工作。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上述各項條件者,於115年4月17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分署,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1.應徵臨時人員報名表(請詳實填寫親自簽名,報名表請由本分署網站https://hsinchu.forest.gov.tw/訊息專區/事求人/最新之「約用人員-秘書室」徵才項下下載) 2.國民身分證及身障手冊(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電腦中文輸入測試合格証書影本 4.男性需繳交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影本 (二)郵寄者請以掛號寄至新竹市中山路2號「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約用人員」,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或逾期寄件(以郵戳為憑)或逾期送達者恕不受理。(親送者需送至本分署秘書室收件) (三)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餘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四)視甄試及面談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並以面試成績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候補資格。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五)薪資標準為每月32,500元。 (六)連絡電話:專線03-5223307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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