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議會
臺北市議會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4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二). 具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含)以上學校電子(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工作項目
(一). 工作項目:擔任本會B1停車場管理人員(需協助移動車輛)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薪資:每月薪資32,450元。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請於115年4月14日(二)下午5時前,將下列資料送達本會(親送或郵遞皆可),請自行衡酌郵件遞送時間,逾期不予受理。收件人請寫臺北市議會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術性約用人員」;甄選方式為書面審理後,擇優通知實地上機測試(含面試),測試後擇符合本會需求者錄取,資格不符、未獲通知測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應徵人員均不適時,本會得以從缺。聯絡電話:(02)2729-7708 #4206 葉先生;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檢附資料如下:
(一) 履歷表(格式如附件,下載網址:https://reurl.cc/Qe7jMq)。
(二) 公立醫療院所3個月內之一般體格檢查表正本。
(三) 近半年脫帽半身照片2吋1張(須貼附於履歷表上)。
(四) 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 學歷證件影本。
(六). 兵役證明書影本(曾服兵役者)
(七) 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影本。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