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伸港鄉公所

書記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 ●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其施行細則所訂限制轉調情形 (但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訂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之限制者除外)。 ●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
工作項目
(一)辦理財政課業務並依錄取人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如戶籍地、現居住地…)、簡要自述(自傳)、上傳個人大頭照(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並授權本公所可取得履歷資料。(註:資料完整性納入評分要項,請務必確定完整性) (二)檢附資料: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請製作成PDF檔上傳系統。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電話:04-7982010#171人事室陳課員。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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