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6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電腦文書處理熟練。
(三)具溝通協調及配合能力,對工作熱忱負責,且可配合於假日活動辦理。
工作項目
(一)本處環境教育實施及活動籌辦。
(二)本處志工管理及解說員培訓相關事宜。
(三)辦理社區營造及生態遊程相關事宜。
(四)園區解說牌維護管理及網頁數位化推動工作。
(五)遊客中心維管及勞務工、機車等載具管理。
(六)影片拍攝案籌辦、出版品(宣導品)盤點管理及活動規劃創新。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文件:
1.履歷表(應含基本資料、日夜間聯絡電話、email、學(經)歷及簡要自述)。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或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曾任相關工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 報名方式:
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將報名文件以掛號郵寄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人事室林先生收(電話:08-8861321分機272),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應徵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解說教育科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以郵戳為憑)不受理。
(三) 甄選方式: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資格不符、檢附資料不齊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處將逕行銷毀以符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2.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本職缺係人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預估缺,僱用期限至116年4月30日或人員申請提前回職復薪前一日。
(五)本職缺敘薪為280薪點折合率新臺幣150.1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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