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

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最近2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碩士以上,請再檢附大學學歷)、相關專業證照等。 2、本職缺增列候補人員2名,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課員
115/03/10 ~ 115/03/18
檢視
課員
115/02/25 ~ 115/03/06
檢視
課員
115/01/15 ~ 115/01/20
檢視
課員
114/11/20 ~ 114/11/28
檢視
課員
114/11/13 ~ 114/11/19
檢視
課員
114/10/02 ~ 114/10/13
檢視
課員
114/09/18 ~ 114/09/29
檢視
課員
114/06/28 ~ 114/07/04
檢視
課員
114/06/18 ~ 114/06/25
檢視
課員
114/06/03 ~ 114/06/12
檢視
助理員
114/05/27 ~ 114/06/05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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