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情事之一者。
(二)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定居證或護照。
(三)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文教行政職系(含同職組各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工作項目
1.統籌辦理教育部幼兒教育階段補助相關法令。
2.統籌辦理教育部就學補助及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業務。
3.公立暨非營利幼兒園需要協助幼兒優先入園法令及公立、非營利暨準公共幼兒園招生規劃與執行。
4.辦理原高市教學正常化案件、兒少保案件及其他事項。
5.幼兒園教保諮詢會法令、組織及運作。
6.國幼班相關補助經費核撥及行政業務。
7.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業務內容請洽:07-7995678轉3073幼教科郭小姐。
2.報名事項請洽:07-7995678轉3143人事室林先生。
▲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且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具甄選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等文件完整上傳。
▲ 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 口試(面談)。
(二) 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先就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於甄試(含)前2日於本局網頁公告甄試時間及地點,請報名者自行上網查閱(網址http://www.kh.edu.tw/→最新公告)。
▲錄取名額:
(一) 正取1人,備取2人,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為候用有效期間。
(二) 正取人員將由本局主動通知並辦理各相關事宜,未錄取人員不另通知。
▲本案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機關或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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