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6
職務列等
310薪點(月支報酬43,121元)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6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1年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二)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能配合假日 加班,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工作項目
(一)佐理市政大樓延壽智慧化計畫工程採購案相關業務。 (二)佐理市政大樓延壽智慧化計畫工程相關文書及庶務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屬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臨時人員,僱用期間自 報到日 起至115年12月 31日 止,進用期限屆滿後,將終止勞動契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二)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 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學歷證件、服務證明及訓練證書等文件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 (三)經審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以電子郵件通知),惟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中心亦得予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擇優備取1-2名,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用期間自 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 起3個月內有效。本中心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正(備)取人員報到日期,逾期視為放棄正(備)取人員資格。 (五)徵才過程問題或工作內容疑義請電洽人事機構何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863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臨時人員
114/06/10 ~ 114/06/17
檢視
臨時人員
114/04/09 ~ 114/04/16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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