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4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具大學以上學歷。 2.具文化健康站、長照服務、社區服務或原住民族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具基本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 4.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 5.具原住民族身分或熟悉在地文化者優先。
工作項目
1.文健站補助經費申請與核銷作業。 2.文健站計畫訪視督導(定期及不定期)。 3.文健站計畫執行進度控管。 4.文健站成果彙整與績效檢視。 5.中央系統填報作業。 6.其他行政協調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一律採用書面通訊報名,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成冊: (1)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詳述自傳,末頁需親自簽名) (2)服務法第28條切結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退伍令、免役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均為影本,無則免附)。 (6)以上資料裝袋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原民會約僱人員」,於115年4月14日前〈以郵戳或本會收文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送「420217 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臺中市政府原民會人事室黃先生收,聯絡電話04-22289111#50031。 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 2.職務列等:本職缺係依「行政院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其薪點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此為約僱五等以28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8,948元。 3.僱用期間:自人員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4.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電話通知以面試方式辦理,時間將另行通知。 5.放榜:錄取名單將於本會官方網站公告,正取者並以電話通知。本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得予從缺。 6.其他:報名審查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如資格審查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僱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7.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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