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
臺北榮民總醫院契約行政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2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分。
2.本職務具景觀植栽維護、泥補協作能力者尤佳。
3.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高中(含)以上學校畢業。
※附註:
一、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二、現職契約人員須任現職滿一年以上者始得報考,並應檢附原服務單位同意書,未附者不得參加應試。
工作項目
1.院區環境修剪、割草、除草、澆水、育苗及種植管理。
2.植栽花卉領取、綠美化維護。
3.泥作修補及活動勤務支援。
4.協助病房隔廉拆除及復原。
5.防汛期前檢整暨防颱工作後勤支援。
6.總務室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需配合輪值夜班及假日)。
工作薪資:依「本院運用醫療作業基金進用醫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每月薪資本俸與工作獎金合計約新台幣 33,870元(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發給,新進人員試用3個月期間工作獎金按70%核發)。
聯絡方式
1.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日期:自115年4月9日起至115年4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方式: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臺北榮民總醫院總務室事務組陳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契約行政助理(園藝班)」字樣,審核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考試,恕不退件。
2.報名應繳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或列印):
(1)報名表(報名表請自行至網站下載)。
(2)自傳(500字以內,末頁請簽名)。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請黏貼於報名表內)。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明)影本。
(5)其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本職缺公告。
3.甄選方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加筆試(35%)、實務操作(35%)及口試(30%)之日期及地點,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符合招考資格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方式:筆試35%、實務操作35%(背負式除草機操作與注意事項)與口試30%;總成績未達70分或其中一科分數低於60分者,不予錄取。
(2)請攜帶身分證正本應試。
5.錄取通知方式: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及電話:總務室事務組陳先生(02)28757003分機68411
※送審資料概不予以退還。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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