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
臺北市立內湖高級中學出納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報名資格條件及報名方式: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公務人員。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包含以下掃描檔:
1、甄選報名表1份。(請自本校網站下載,貼妥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面影本)。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4、現職派令、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請注意,上傳報名表件需備齊以上資料,包含甄選報名表、簡歷自傳、切結書及具結書,未依規定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資料繳交與上傳,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另未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等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積極、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並需配合學校作職務調整。
工作項目
(一)現金出納保管及登錄事項,整理員工全年所得申報。
(二)公款解繳、領款事項。
(三)員工薪津劃帳發薪及代扣解繳事項。
(四)學雜費製單及代收事宜,及辦理學生代收代辦會議相關事宜。
(五)健保、勞保、勞退、公保及退撫基金結算報表。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資格條件:2797-7035分機:701、709。
(二)工作內容:2797-7035分機:305、30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組長
115/03/25 ~ 115/04/07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