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金門高級中學
國立金門高級中學書記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7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金門縣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補考及段考試務準備(備卷及點卷)。
(二)CB平板及電源車管理更新維修。
(三)影印室器材及工具維護及清點。
(四)重補修、授課教師鐘點費統計及退費相關事務安排。
(五)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資料匯整。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案報名日期為115年4月10日至115年4月17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 徵」,檢視並維護更新「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為確保資料正確性,履歷表將由本校至事求人系統產製,該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部分,請至「MYDATA系統」\「求職」\「簡要自述維護」中登打(如有操作問題,請洽該系統客服人員)。
(四)請將下列證明文件掃描上傳:(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最新派令(4)最近1筆銓審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檢附資料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六)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聯絡人:駱主任082-325450分機321;業務問題:李主任082-325450分機1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書記
115/03/09 ~ 115/03/15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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