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電腦操作,並具電腦文書軟體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4.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亦未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ㄧ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一、 住民入(退)住、轉調、緊急安置、候住及床位調整。
二、 入住契約及入住參觀等事宜。
三、 評鑑指標A2、D2、D3、D7入住機構管理業務。
四、 家區各式活動協辦。
五、 配合輪值。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報名人員請下載非公務人員履歷表〈一 般,務必含照片、最高學歷、經歷、專長及扼要自傳〉填寫後於表末親自簽名,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兵役證明、公務機關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離職、服務證明)及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文件影本,於115年4月14日前以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社會工作員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
(二)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資料不齊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被通知參加甄試者,請攜帶身分證、健保卡(雙證件),供甄試時核對資料。
(三)通信報名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永路555號(人事室)。
(四)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月支報酬為約僱5等280薪點(38,948元)
(五)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 日解僱。),如僱用(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本次報名若有疑義,聯絡電話:(06)2690418轉11113(報名內容-人事室)、(06)2907848轉72003 (業務內容-輔導組);聯絡人:人事室張先生或輔導組張組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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