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6
職務列等
3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1) 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工作積極、需熟諳電腦操作、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4) 具有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優先考量。
(5) 具客語溝通能力者尤佳。
(6) 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本會收文、發文、分文業務。
(2) 印信關防保管業務。
(3) 檔案管理業務(含檔案評鑑)。
(4) 本會綜合業務、出版品及網路刊登業務。
(5) 協助各機關公告宣導業務。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具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16日前親送或掛號(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備齊下列資料:
(1) 徵選報名表(附照片並親自簽名,請搜尋“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約僱人員徵選報名”下載)。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其他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郵寄至「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綜合業務組徐毓雅小姐收」(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辦理報名。(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綜合業務組約僱人員」,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2307,徐小姐)。
※其他
(1) 報名人員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會將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資料不齊,恕不通知及退件。
(2) 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一般行政科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5年5月中下旬止)或至116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一般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6年3月底止)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止,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或救助。
(3) 僱用報酬:本職務以約僱3等230薪點計酬,薪津報酬約為月支31,993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提繳退休金個人自付費用)。
(4)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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