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3
職務列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具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協辦市民活動中心租借管理業務。 2.協辦里辦公處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4月1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子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2)兵役證明文件(無則免附)。(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件。(5)甄試報名表請下載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詳述、末頁簽名),並於報名完成後產製。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恕不接受紙本方式報名】 二、本次徵才至多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本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過審查者或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工作報酬:新臺幣32,450元(須自付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五、聯絡人及聯絡方式:1.聯絡人:宋先生。2.電話:02-22916051#412。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4.有關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民政災防課林課長,電話:02-22916051分機20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臨時人員
115/02/06 ~ 1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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