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業務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公立或立案大學以上畢業。 (二) 曾從事用地取得及土地管理工作經驗尤佳。 (三) 須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 (四)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電腦基本操作、網際網路與操作OFFICE之能力。
工作項目
(一) 用地取得及土地管理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5年4月15日前,檢附個人履歷表、駕照、曾任經歷証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秘書室 (407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5樓)辦理報名,信封請註明「應徵臺中市新建工程處用地科業務助理」,郵寄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4-22289111#34624 蘇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業務助理
115/03/27 ~ 1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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