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業務助理

公告日期
115/04/09
有效期間
115/04/09 ~ 115/04/1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景觀或土木相關科系尤佳。 (二)具有土木或景觀園藝等相關工作或公務經驗者尤佳。 (三)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office作業系統、網際網路操作能力。 (四)具備台語普通溝通能力。 (五)需具備普通小型車駕駛資格。 (六)需配合業務需求加班。
工作項目
1. 潭子、大雅、豐原、后里、東勢、新社、石岡、神岡、和平等9轄區道路工程維護及行道樹、公園綠地等景觀維護及行政相關業務。 2. 人民陳情查報相關業務,如1999、1688及app。 3. 協助道路及景觀維護工程現場勘查及工程督導相關業務。 4. 辦理維護業務相關標案發包及執行履約相關業務。 5. 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 115 年04月15日前,檢附個人履歷表、曾任經歷證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駕照等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秘書室(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5樓)辦理報名(連絡電話:04-22289111#34624蘇小姐),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信封請註明「應徵臺中市養護工程處業務助理」。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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