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
屏東縣枋寮戶政事務所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3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未受懲戒處分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
3.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訂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1.戶政相關業務。
2.須配合戶政彈性輪值(含戶政午間上班、假日預約延長上班等)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2.請於公告截止日(115年4月1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如有證件不齊將不予受理)。
3.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初任同一序列職務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5)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6)其他如語文檢定證書或相關專長證件等(無則免附)。
(二)甄審通知及相關作業:
1.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經本所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
2.參加應徵者之資格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職缺,由本所就應徵人員資格審查擇優遞補,正取 1 名,列候補 1名,候補人員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 個月;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所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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