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助理教授級約聘教學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3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願意接受本校「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教師聘任辦法」、「國立臺北商業大學約聘教學人員聘任要點」聘任類型以研究型約聘教學人員為原則及以下應徵條件應聘者。 (二)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國外理工學院領域系所博士學位。 (三)專長領域:遊戲AR、XR、AI相關實作專長且具備互動科技實務經驗。 (四)具備SCI、SSCI等相關期刊發表能力或研究潛力者,且教師資格分類符合SA類者。 (五)須協助系務暨行政工作,對教學、行政及輔導有高度熱忱。 (六)須指導學生專題。 (七)六年內曾於國內外重要學術期刊發表文章。(採計2020年1月1日後著作) (八)具全英語授課能力、能主持產學合作案者為優先考量。 (九)依教育部104年1月14日公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故應聘者需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 104 年 1 月 14 日 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
工作項目
本校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教學、服務、輔導、研究工作及配合校務、 系務發展之相關行政服務業務 。 應徵重要事項:通過初審者必要時需配合本系進行試教。
聯絡方式
(一)請至數位多媒體設計系系網頁https://dmd.ntub.edu.tw/ 最新消息處下載專任教師應徵基本資料表、教師資格分類資料表,繕打列印後連同以下檢附資料一併繳交。 1.自傳乙篇(請以A4直式橫書格式繕打及列印) 2.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含博士學位證書,如為國外學歷,另須附下列文件:①國外學歷畢業證書影本(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及國外學歷畢業證書中譯本(須公證)②國外學校歷年成績單影本③國外修業情形一覽表④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歷年成績證明(博士班、碩士班、大學)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學界業界經歷服務證明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或未曾擔任教職工作者免附學界經歷) 6.符合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規定相關業界實務經歷證明影本(公司服務證明),如業界實務經歷為國外經歷請附中譯本需公證人認證 。 7.檢附個人作品集(包含近五年內個人作品及指導學生專題之作品,有獲獎紀錄者尤佳),影片型式作品請檢附光碟或可連結網址。 8.檢附完對個人著作目錄,包含最近六年內已發表或出版之著作、國科會研究計畫、實際研究成果、產學合作計畫及相關計畫。 9.得提供全英語授課之相關資料。 10.推薦信兩封。 11.已取得教師證書者請附影本,另如學術研究成就優良事蹟、曾於國內相關競賽得獎、專業證照或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影本,亦可一併繳交。 (二) 其它事項: 1.預計民國115年8月1日起聘(依實際進用情形起聘)。 2.113年8月1日起聘之約聘教學人員以二年一聘為原則,聘期屆滿契約自然終止。 3.應徵者須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及教師法等相關規定,不得為教育人員之情事;如獲錄取,並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規定,查詢聘任人員有無前述規定相關情事。 4.請於115年4月30日前將紙本文件郵寄至:324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數位多媒體設計系教師-姓名及聯絡電話」及白天聯絡電話。經初審合格者通知複審,必要時將安排試教,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5.收件截止日以郵戳為憑,收件截止後,檢附資料不得補件。 6.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請詳參本校人事室網頁。 (三)聯絡人:曾小姐;電話:(03)450-6333#814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