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三)無限制轉調情事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促進規律運動人口提升專案。 (二)運動現況調查專案。 (三)115年運動i臺灣2.0計畫-行銷計畫標案。 (四)協辦全民運動會組隊業務(含授旗、表揚典禮、聖火傳遞、服裝標案、防護員聘用等)。 (五)區體育會(區體育會聯合會、大甲區體育會)輔導、活動辦理、考核等。 (六)民俗體育、滑輪溜冰、太極拳、巧固球窗口(備戰全民運)。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應徵人員請於115年4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應包含: 1.現職派令。 2.銓敘審定函(或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文教行政」職系職務審定函)。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證書。 (三)洽詢電話: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人事室)04-22289111轉51951卓小姐、邱小姐51952(來電時間為8:30-12:00及13:30-17:00)。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51401黃科長。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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