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新園鄉公所
屏東縣新園鄉公所書記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5
職務列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社會救助業務之擬辦。2、老人文康活動中心管理。3、國民年金業務。4.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5年04月15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另將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績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檔合併成一個PDF檔上傳至系統,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2、甄審方式:資歷審查為主,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通知面試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本次應徵採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3、甄選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www.pthg.gov.tw/townsyt/Default.aspx)最新消息區,請應徵人員逕行上網查閱。
4、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林先生,08-8681385轉4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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