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儲備約聘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2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0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地址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學歷:專科以上畢業或依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者。
(三)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四)無公務人員考試法及公務人員任用法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五)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代理本院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庭務員等職務出缺、請假或留職停薪所遺職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5年4月22日(星期三)止,一律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親自送件報名均不予受理。
(二)地址:632202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38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儲備約聘僱職務代理人」。
聯絡電話:(05)6336511分機2303黃小姐。
(三)簡章及報名表件下載方式:請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uld.judicial.gov.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06/09 ~ 114/06/2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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