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三等書記官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司法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連江縣
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
一、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 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本院書記官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3618577分機322 謝小姐。
請逕至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下載簡章及報名表等相關表件。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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