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
農業部農糧署科員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2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經建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南投縣
條件資格
4. 若曾修習統計相關學位、最近10年內修習統計學10學分以上(須檢附相關證明),或具有辦理農業統計調查或普查之實務經驗者(須檢附相關證明)尤佳。
5. 善於溝通協調且富應變能力、熟諳相關資訊應用軟體操作,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或跨縣市出差者。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7. 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6月15日出缺。
工作項目
1.協助普通農情調查之規劃(含計畫研提、各調查階段之執行與管考,以及調查作業資訊系統功能之增刪修等維運作業)及農情報告員、田間調查員考核、異動與評鑑。
2.調查資料之審核、加值應用與分析。
3.農情預測。
4.出席縣市調查會議及樣本點抽複核作業。
聯絡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調任者,請於115年4月20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並請確認個人公務人員履歷表資料(含自傳、附貼最近照片,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及外語能力證書等證明文件。
2.為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學校徵才及人員應徵,現職公務人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廖小姐,聯絡電話:049-2332380#116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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