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苗栗縣政府科長
公告日期
115/04/10
有效期間
115/04/10 ~ 115/04/13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 大學學歷以上。
(三) 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合格實授5年以上。
(五) 最近5年考績,4年考列甲等以上。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 綜理土地登記及地籍清理、外國人地權等相關業務。25%
(二) 綜理未辦繼承、不動產糾紛調處及地政資訊等相關業務。20%
(三) 綜理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等業務。20%
(四) 綜理保管業務及預算控制、為民服務、人事業務等。20%
(五)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15%
聯絡方式
七、 檢具資料及應徵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 請應徵者於本(115)年4月13日(星期一)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 完成授權後,請至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資料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且不超過10M)。未完整上傳前述資料及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空白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 聯絡電話:037-559578江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